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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遭遇天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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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承光撫摸著受傷的小屁股,心中極為委屈,癟了癟小嘴嘟噥道:“就會欺負小孩,算什麽男人?”

溫錦言眉毛一挑,“你、說、什、麽?”

阮承光頓時慫了,低眼耷眉,不敢造次。

阮蓉做出手勢,再三邀請溫錦言過來一起吃飯。溫錦言盛情難卻,看著餐桌上的青椒炒肉、宮爆雞丁、醋溜白菜,還有那鍋新鮮的肉雞湯,一股暖意蔓延到心底。

這些普普通通的小菜,卻是這家低保戶能拿出的最好菜色了。

阮蓉面帶微笑地向阮承光打著手語。阮承光悶悶不樂地向溫錦言解釋道:“外婆說,都是自家養的,自家栽的。溫叔叔,請不要客氣。”

“那我就不客氣了。”溫錦言聞了一下雞湯,香氣濃郁。喝了一口,味道鮮美,可口極了。他盛了一碗,又盛了一碗,最後連阮承光面前的那碗雞湯都搶了過來,全部喝光。

“你還真不客氣啊!”阮承光看了下鍋底,天,一滴都不剩!

溫錦言打了個飽嗝,振振有詞地辯駁著:“不是你讓我別客氣嗎?小孩就能說話不算話嗎?嘖嘖。”

阮承光:“……”

溫錦言抽了張面巾紙,慢條斯理地摁了摁唇角。他從錢包裏拿出一張金光燦燦的名片,非常大方地說:“叔叔呢,也不是白吃白喝之人。你拿著我的名片去肯德基,報上你的大名,叔叔請你吃一年的雞。”

阮承光想著數不盡的美味雞塊、漢堡和薯條,立馬又叛變了。他吞了吞口水,兩只小手攥著溫錦言的大手來回晃蕩,用童稚的聲音軟糯地哀求道:“溫叔叔,巧美、思齊和子涵都沒吃過新奧爾良烤雞腿堡,我能不能帶他們一起去?”

“去吧去吧。”對於吃人嘴軟這一點,溫錦言和阮承光何其的相似!

“不過,你不能告訴清歌。清歌不許我隨便接受別人的恩惠,因為我們還不起。”阮承光想了想,把名片還給溫錦言,目光堅定地說,“溫叔叔,我還是不吃了。你是客人,應該要款待的,剛才是我太小氣了。”

溫錦言微微一扯嘴角,柔柔的,噙著淺淺的笑意。他揉了揉阮承光黑亮的頭發,這孩子偶爾,只是偶爾,還蠻可愛的。“吃一次沒關系。我不會跟你媽媽說的。”他勾起阮承光的小拇指,和他蓋了個章。

說曹操曹操就到。阮清歌把酥酥放到狗窩,走了進來。“今天燉了雞湯?”她的鼻子非常靈敏,一下子就嗅了出來。

“哦。不過,”阮承光看到溫錦言向他擺手,改口道,“被我喝光了。”

“好棒哦。雞湯會幫助承光長的高高的。”阮清歌坐在餐桌前,開始吃午飯。她吃飯的動作極其文雅,慢嚼細咽,全程沒有發出一丁點的聲音來。

阮承光歪著腦袋瓜,開始十萬個為什麽:“為什麽雞湯會幫助我長高?雞可比我矮多了。”

阮清歌笑著回道:“因為雞湯裏含有豐富的維生素。”

“什麽是維生素?”

阮清歌耐心地回:“就是可以維持生命發展的有機物質。”

“那什麽是有機物質?”阮承光追問。

“……”阮清歌頭腦短路,又不想敷衍兒子,準備明天在特殊教育學校的電腦上找到答案再給他解答。

阮承光研究著那張金光燦燦的名片,再次發問:“左邊是金字旁,右邊上面一個白,下面不知道。清歌,這個字讀什麽?”

阮清歌思考了一下,“應該是‘錦’。”

阮承光又說:“最後一個字是一點三橫一個口。”

“言。錦言。”

“原來叔叔的名字是溫錦言。”阮承光沖著溫錦言嘻嘻笑道。

阮清歌提高警惕,問:“哪個叔叔?”

“就是送我奧特蛋和怪獸蛋的溫叔叔。”阮承光脫口而出。

那個……男人!阮清歌不齒道:“名字倒是挺好聽的,可惜從嘴巴裏吐出來的沒有一句好話。承光,你別學他,那種狂妄自大、自以為是的人以後會有奧特曼來揍扁他的。”

若不是阮承光死死捂住他的嘴,溫錦言即刻就發作了。他被捂得喘不上氣,扯開阮承光的手,兇道:“小蘿蔔頭,你想謀殺啊!”

阮清歌臉色驟變,站了起來,冷冷道:“溫先生,你來我家幹什麽?”

阮承光雙手合十,懇求溫錦言閉上嘴巴。“溫叔叔是來畫裙子的。我在電腦上看到他畫的裙子,好漂亮!清歌,你不也喜歡畫裙子嗎?”阮承光那時就覺得,溫叔叔或許會成為幫助媽媽實現夢想的那個人。

阮清歌睜大眼睛,激動地問:“你是服裝設計師?”

“是,還是很有名的那種。”溫錦言驕傲地把名片放在她面前晃了晃,才想起她看不見,就叫阮承光念給她聽。

“fo、ri、e、yi、a,工什麽什麽。”阮承光不認識後面的字了。

“問你外婆去。”溫錦言向來傲慢又自負,架子端的比明星還高。

阮承光拉了拉他的衣袖,提醒道:“我外婆不會說話。”

溫錦言:“……”這一家子還讓不讓他顯擺了?

這時,阮蓉向阮清歌走來,攤開她的手,在她手心寫下一串英文字母。阮清歌一臉震驚,聲音不自覺地提高一個分貝,叫道:“你是freya工作室的設計總監?你就是那個?”

,在美國帕森斯設計學院求學期間,就被知名設計師z選中,擔任其服裝助理。兩年後,成功在紐約時裝周發表作品,並榮獲國際時尚圈的最高榮譽cfda新人獎。

2010年,在全世界矚目的皇室婚宴上ie王妃穿著他設計的白色禮服對國民講話,一時轟動了整個時尚圈。

那一年,他才25歲,就站在了別人窮盡一輩子都可能無法到達的高峰,成為了名副其實的“深城之光”。

回國後創辦了freya工作室。freya,在希臘神話中,是最美麗的女神,掌管著愛與美。而在中國,freya象征著國內女裝的最高水準,是眾多女星和名媛爭先穿著的名牌。

在阮清歌心目中有著足夠恃才傲物的資本,也是她一直追崇的偶像。

而如今,這個偶像就站在自己的面前。阮清歌楞在原地,像是被大明星接見的小粉絲一樣手足無措。

“是,我就是那個超級有名的。”溫錦言雙手抱胸,眉眼裏有著驕傲和不羈的霸氣。

“請等我一下。”阮清歌快步摸索進房間,拿著一疊設計稿又匆匆出來了。她在離溫錦言五米的地方站定,遞過去,極為誠懇地說:“前面是時裝,後面是禮服,請指點下。”

阮承光幫忙把圖紙遞到溫錦言的手中。溫錦言一張一張地翻看過去,線條流暢,比例正確,一旁還用娟秀的字體寫了工藝說明、細節說明和尺寸說明。

阮清歌緊緊抿著嘴唇,垂在身側的手越收越緊。雖然一言不發,但看的出,她是用如何焦急的心情等待著偶像的回答。

半響,溫錦言終於開口了:“你什麽時候看不見了?”

“十年前,在我十七歲的時候。”阮清歌一開口,才發現自己的聲音幹啞的厲害。她深吸一口氣,十指交叉緊握,強迫自己冷靜下來。

溫錦言毫無預兆地拔高音量,罵道:“你以為設計是小孩子過家家嗎?你以為憑著幾個突發的靈感,隨便塗塗畫畫就是設計嗎?”

“……”阮清歌聽到了圖紙被搓成一團的刷刷聲,聽到了圖紙砸在自己頭上的窸窣音,也聽到了圖紙落在地上的沙沙聲。

“時尚是無與倫比的視覺享受。如果一個瞎子都能當設計師,那這個行業不就成了笑話?”溫錦言繼續揉圖紙,繼續砸紙團,繼續諷刺道,“喇叭褲!七分裙!款式老土,配色俗氣,謝謝你讓我重溫十年前流行的衣服是什麽樣。”

這麽好聽的聲音說出來的話卻像鞭子一樣,狠狠地抽進她的皮肉裏。阮清歌努力不讓酸氣沙了喉嚨,一字一字地說:“我的觸覺很好,摸一下就會知道衣服的面料和版型。只要給我時間,我一定能搞清現在流行的款式。我三歲就開始給娃娃縫制衣服,四歲學刺繡,七歲在工廠學打版學制衣,十歲就跟著師傅學設計。我的作品也獲過獎。我自信我有成為一名設計師的實力,請給我一次機會。”

溫錦言涼笑一聲,語氣越發的尖酸刻薄:“好,就算你畫的來版型,那顏色呢?你用的來制圖軟件嗎?你可以跑到國外看秀嗎?啊,看黑還差不多。我勸你盡早放棄不切實際的夢,趁年紀還輕,還有幾分姿色,趕緊找個冤大頭嫁了吧。”溫錦言又搓了一張圖紙砸過去,隨意低頭一瞥,瞳孔驟然放大。

這是一件清新簡約的a字形抹胸婚紗。象牙色緞面上用白色蕾絲盤著一朵朵玫瑰花,精致秀美。後背鑲嵌著的黑色~網格蕾絲更是神來之筆。其左上側和右下側各點綴著一朵圓潤的白玫瑰花貼布,一下子增加了禮服的對比感和立體感。

沒有過多的修飾,沒有誇張的蕾絲,卻在每個細節都透露出一種用心。這不僅是一件婚紗,更是一件藝術品。

溫錦言註意到了,畫稿下方還附著一行小字——myweddingdress!2007

2007?

他算了下,那時她才堪堪二十歲。

這樣巧心鋪設的設計感,這樣低調卻強大的存在感,溫錦言不得不承認,在他二十歲時,他是絕對無法設計出這樣的作品。

“請不要再扔了。”阮清歌昂起頭,倔強地把眼淚吞回肚子裏。她蹲下~身,摸到皺成一團的圖紙,展開來,哽咽道:“這些都是我的心血。也許對你來說一文不值,可是對我來說都是無價之寶。”

一旁的阮承光見媽媽被罵的狗血淋頭,重重地推了下溫錦言,傷心地哭道:“溫叔叔,你為什麽每次都是這樣?你果然還是個大壞蛋!我討厭你!”

“我哪一點說錯了?既然玻璃心,就套個堅固點的殼再出來混。真是的!”溫錦言帶上剩餘的設計手稿,離開了。

在車上,他迫不及待地翻閱著她的作品,小禮服、旗袍、真絲裙,一張比一張大氣,一張比一張驚艷。他的手微微顫抖,心中更是湧起了許久不曾有過的激動。

在這樣一個破舊的民房,溫錦言發現了一個天分更甚於自己的天才設計師,即便她是個盲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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